注册号:36436110 - 商评字[2020]第0000031111号 - 申请人:伟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2

     

    关于第36436110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111号

       

      申请人:伟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力恒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3611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纯图形构成,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114867A号“健桥之家及图”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呼叫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鲁寅
    胡振林
    张玲

    202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