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4628668 - 商评字[2020]第0000032175号 - 申请人:济南市儿童医院

时间:2020-09-02

     

    关于第34628668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2175号

       

      申请人:济南市儿童医院
      委托代理人:北京五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46286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7675592号商标经驳回复审决定已被驳回,该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1156099号、第9238585号、第15584001号、第20713785号、第10652523号商标构图要素、表现手法不同,整体外观有所区别,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项佳
    杨乐
    安蕾

    202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