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2
关于第34241823号“救援宝贝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4879号
申请人:杨忠智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241823号“救援宝贝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4184948号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予申请人,申请商标与之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项佳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