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2
关于第32814102号“白乳牛 BUY YOU NEW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4681号
申请人:合肥培康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814102号“白乳牛 BUY YOU NEW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9688706号图形商标、第24622331号图形商标、第22159536号图形商标、第4979246号“奶都及图”商标、第12372750号图形商标、第5538672号图形商标、第27952920号图形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七)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的图形相近,整体不易区分,已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婴儿食品、产包等商品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牛奶、医用敷料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商标在上述商品上的共存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童
田益民
梁宇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