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2723610 - 商评字[2020]第0000015127号 - 申请人:重庆市雷雨尔服饰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2

     

    关于第32723610号“雷雨尔ROYAL”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5127号

       

      申请人:重庆市雷雨尔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鼎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723610号“雷雨尔ROYA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915739号“雷雨 Thunderstorm”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7996185号“Royal BANQUE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32519733号“ROYA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28743742号“ROYAL Aesthetic pursuit from bare ski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26256173号“Roya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16348237号“Royal Desig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16909157号“洛雅 Roya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第15459677号“royalte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第16100511号“ROYAL MAI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九)、第10923638号“金龙·皇家广场 ROYAL PLAZ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第13238341A号“ROY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一)、第30648246号“正黄 ROY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二)在设计理念、构成元素、整体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实际使用,在当地市场已具有一定影响力,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引证商标四、五已失效。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雷雨”、“正黄旗”释义、相关引证商标商标信息、产品标签图片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截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三已在注册审查中被我局驳回,引证商标四、五、十二已在驳回复审程序中被我局驳回,现均为无效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七、十在文字构成、呼叫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进出口代理等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六、八、九、十一核定使用的进出口代理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六、八、九、十一在字母构成、呼叫上相近,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六、八、九、十一已构成近似标识,同时使用在前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一、二、六、八、九、十一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取得了与引证商标一、二、六、八、九、十一不同的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庞婷
    覃莎莎
    侯文健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