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理精控 ABC ALPHA BRASS CONTROL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2046711号“達理精控 ABC ALPHA BRASS

    CONTROL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6737号

       

      申请人:达理精控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046711号“達理精控 ABC ALPHA BRASS CONTROL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131746号“ABC”商标、第1125645号“ABC”商标、第7700385号“ABG”商标、第7700386号“ABG”商标、第14197788号“ABG”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在构成要素、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有一定区别,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 娟
    孙建新
    生茂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