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 STAR PASTRY”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4075695号“BLACK STAR PASTR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4875号

       

      申请人:黑星糕点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075695号“BLACK STAR PASTR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1844571号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予申请人,据此,两商标所有人已为相同权利主体,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项佳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