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CHERSBER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3

     

    关于国际注册第1375392号“KOCHERSBERG”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5693号

       

      申请人:流星啤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75392号“KOCHERSBER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时,驳回引证的第14122578号“KOCHERSBER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转让至本案申请人名下,故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2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李颖雪
    黄会芳
    刘浩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