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4955802号“牧羊小镇MUYANGXIAOZHE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5890号
申请人:博州汇德成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乌鲁木齐益企方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955802号“牧羊小镇MUYANGXIAOZHE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7229390号、第18262109号商标整体可以形成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广超
张玉广
蔡婷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