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du hom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1823087号“Xiaodu hom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4477号

       

      申请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823087号“Xiaodu hom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25999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0901群组“鼠标(数据处理设备)”商品上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74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上,该商标在0901群组“鼠标(数据处理设备)”商品上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可下载的影像文件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宋张明
    安蕾
    杨乐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