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5723116 - 商评字[2020]第0000014273号 - 申请人:江苏凤城水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5723116号“凤城水韵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4273号

       

      申请人:江苏凤城水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唯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723116号“凤城水韵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凤城水韵及图”整体已形成区别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其他含义,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3963528418340号图形商标在要素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可以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双双
    徐辉
    田园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