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4668604 - 商评字[2020]第0000013616号 - 申请人:陈安

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4668604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3616号

       

      申请人:陈安
      委托代理人:蓝天知识产权代理(浙江)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66860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263785号商标、第8636865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在主要识别部分、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不相近,消费者不易产生混淆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乐
    安蕾
    宋张明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