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4627079号“广电管家”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3078号
申请人:宁夏广电物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627079号“广电管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商标驳回时引证的第4946189号“广电物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专用期至2019年3月13日,其所有人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丧失专用权。据此,引证商标一与申请商标不构成权利冲突。
申请商标驳回时引证的第10990879号“广电金卡”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核定使用的货物递送等全部服务在撤销三年未使用程序中,被我局撤销,现该决定已生效,公告刊登在第1656期《商标公告》上。据此,引证商标四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驳回时引证的第29338288号“广电商城 豫广网络GUANG DIAN SHANG CHEN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由我局驳回复审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据此,引证商标七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时引证的第25923064A号“广电物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5945791A号“广电城市服务”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25953101A号“广电城市服务 让城市更美好 GRGUs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29145232号“广电现代城市服务运营平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在呼叫、含义上有所不同,相关公众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五、六整体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常兆莉
王训陶
石甜甜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