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讯Top-io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6571530号“计讯Top-iot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2562号

       

      申请人:厦门计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厦门昱见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71530号“计讯Top-io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95462号图形商标、第14710191号图形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晓媛
    王超
    闫洁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