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4
关于第34008988号“全球程序员节Global
Programmers'Feativa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7756号
申请人: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人:西安嘉思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008988号“全球程序员节Global Programmers'Feativa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中的“节”已演变为广义的一个概念,不存在让消费者产生误认的可能。“全球程序员节”作为申请人承办活动的称号,经使用已产生了非同凡响的效果。申请人注册申请商标不会导致申请商标的滥用。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使相关消费者理解为是一种节日的名称,从而产生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丰璟
覃莎莎
侯文健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