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4
关于第33221902号“皇家至臻”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8094号
申请人:北京倍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标联盟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221902号“皇家至臻”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24380号“皇家至尊 HUANGJIAZHIZUN HJZZ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商标专用期至2019年6月20日,其所有人到期未续展,该商标已丧失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权利冲突已经不存在,故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刘琳琳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