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来过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4

     

    关于第36074429号“没来过吧”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2830号

       

      申请人:人类传奇绿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074429号“没来过吧”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具有很高的显著性,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相关公众根据日常生活的经营及普遍的认知,申请商标用于指定服务上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的注册信息(复印件)。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普通印刷体汉字“没来过吧”构成,属于较为生活化的口头用语,整体使用在第43类餐厅等服务上不易被消费者作为商标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因此,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卓慧
    刘洲东
    陈卓娅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