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I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4

     

    关于第36434037号“JDIER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8304号

       

      申请人:南京江岛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南京中盟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34037号“JDI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358211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决定已生效,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9714839号商标、第12589536号商标、第33107418号商标在整体构成和呼叫方面均存在差异,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观察时不易混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牛敏
    张 静
    王志焕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