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油企业申请注册

时间:2018-01-17

     4日记者从宁德市工商局获悉,就在宁德市一山茶油销售企业申请注册“滴滴传情”商标进入公告阶段的时候,随后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有“滴滴打车”)提出了异议,要求不予以核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日前该企业已就“滴滴打车”提出的异议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答辩。

     

      据了解该山茶油销售企业为宁德市国仕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4月,主营业务是公司自有商标品牌的各类茶叶、海产品等地方土特产品的加工以及销售。该公司从20166月就开始使用了“滴滴传情”商标来生产销售山茶油,取其“健康送万家、滴滴传真情”之意。

     茶油企业申请注册"滴滴传情"商标 "滴滴打车"认为侵权

      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公司认为其旗下的智能叫车系统“滴滴打车”软件在网上进行约车,已经成为了大移动互联网时代之下全新的现代化出行方式与异议人形成了唯一的对应关系。因此“滴滴传情”具有明显的复制和模仿异议人商标的恶意。

     

      然而宁德市国仕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则认为,“滴滴”“嘀嘀”商标并非异议人独创的,答辩人申请注册“滴滴传情”是对“滴滴”的合法、合理使用,“滴滴传情”作为一个整体,与“滴滴”“嘀嘀”等在呼叫、中文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滴滴”“滴滴出行”是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运输经纪、运送乘客”中,并未使用在食用油、食用菜籽油、玉米油、芝麻油等产品上不易产生混淆。

     

      据了解《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中文商标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汉字构成,仅仅只有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没有含义或者含义没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是首字读音或字形明显有所不同,或者整体的含义不一样,使商标整体的区别较为明显,不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对此宁德市工商局相关的负责人表示,企业一定要树立和强化商标意识,申请注册的自主商标如果遇到了此类异议,可以及时作出答辩及应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此前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苏州刺绣艺术家邹英姿在申请“滴滴绣”商标的时候,也收到“滴滴打车”提出的异议。通过积极答辩,“滴滴打车”的异议于去年6月份被驳回,邹英姿成功注册“滴滴绣”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