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ER WITH YOU EMPORIO ARMAN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4

     

    关于第33629354号“STRONGER WITH YOU

    EMPORIO ARMAN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8067号

       

      申请人:乔治阿玛尼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629354号“STRONGER WITH YOU EMPORIO ARMAN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31323880号、第15750632号、第3543654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整体视觉效果上差异显著,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蔡婷
    张玉广
    侯广超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