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4
关于第10520908号“Majorette”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7270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北京中咨爱普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袁学明
申请人因第10520908号“Majorette”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13145号决定,于2019年05月21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在商评字[2018]第165304号撤销复审决定中予以撤销,并于2020年01月13日在1679期公告上刊登撤销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陈颖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