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整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傍名牌”等11类

时间: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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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整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傍名牌”等11类

    商标转让

      虚假宣传、纵容注册“傍名牌”商标,当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时,是否曾遭遇过以上问题?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日前,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代理市场中虚假宣传、弄虚作假、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据四川省工商局商标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四川省商标战略的深入推进,广大经营者对商标品牌建设的需求日益增强,四川省商标代理行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截至今年9月底,四川省共有商标代理机构379家,办理商标代理相关事宜的律师事务所388家。该负责人表示,商标代理行业在商标宣传、注册、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商标代理机构纵容企业注册‘傍名牌’商标,甚至还有个别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蒙骗申请人。”这位负责人说。

      为规范商标代理行业发展,四川省工商局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11类违法违规行为。这11类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存在不得注册情形,未明确告知委托人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和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情形而接受委托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以诋毁其他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或者商业贿赂等方式招徕业务的;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诱导他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的;在同一商标案件中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委托的;擅自停止经营或者变更住所的;申请其代理服务以外的其他商标的,以及其他商标代理违法行为。

      四川省工商局商标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商标注册申请人和社会公众向工商部门举报各类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商标代理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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