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1

“驰名商标”,中国公众较为熟知的一种商标类型之一。驰名商标是是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评委、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更高层级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有着一套严格的标准。大掌柜在好听网商标网(http://www.ht.cn/wenda/) 问答栏目上看到有网友对于“如何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提问:
关于如何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殊不知,无论是否注册,驰名商标依法享有被保护的权利。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于驰名商标而言,即使驰名商标未在我国注册,仍然可以得到商标法中所认定的驰名商标保护,他人不能在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的驰名商标。
上面说的是对于已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那么如何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呢?
在我国,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既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获得,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定的惠尔康商标争议案,是2001年《商标法》修正后商评委认定和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最早实践,惠尔康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商标确权程序认定的首件未注册驰名商标。其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蒙牛酸酸乳商标成为我国第一件由司法程序认定的未注册驰名商标。其实,在1985年,我国正式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按照要求要履行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义务。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正的《商标法》,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到了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7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3号),其中第六条规定“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对其在先未注册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此时,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概念正式提出。 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新《商标法》第十三条重申: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弥补了我国商标保护体系中原有的不足,不仅符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也能遏制“商标抢注”现象,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写到这里,大家一定和大掌柜一样,对于如何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有了一定的认识。大掌柜再次提醒各位朋友,如果进行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续展,要记得选择一家专业的代理公司来为您办理相关业务。这将会为您省去许多麻烦,节省时间成本,大大提高成功率。选择好听网商标网(http://www.ht.cn/), 为您提供专业的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版权登记等服务。让你的品牌更有保障!欢迎登录好听网商标网官网免费咨询!
好听商标网在此声明:该文章内容转载自网络,目的是服务于好听商标网用户,让其获取更多更全的关于商标知识与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尊重原创并饱含敬意。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