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联合商标、备用商标和防御商标

时间:2018-04-07

    联合商标、备用商标以及防御商标都可以统称为防卫商标,按照其功能的不同才会有所区分。防卫商标的注册并不以使用或者现在的使用为目的,而是为了避免他人使用或者注册,对自己的核心商标造成威胁、造成损害或是为以后使用而进行的注册。

    联合商标指的是同一个企业在同一或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指明为正商标与其他近似的商标共同构成了联合商标。

    浅谈联合商标、备用商标和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当中任何一个商标的使用都视为其他商标也在使用。联合商标的注册不仅起到了积极的防卫作用,还可以阻止他人注册使用近似商标,也起到商标的储备作用,一旦市场需要就可以调整商标策略将备用商标推出使用。


    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最早注册的白酒商标只有“剑南春”,当发现市场上有近似商标给该厂造成了一定影响之后,于1994年注册了联合商标,包括了“剑南椿”、“南春剑”、“春南剑”、“剑南美”、“南剑”、“剑贡”、“剑香”、“春剑”八个商标。这些商标的注册一方面是防止他人的类似商标出现起到防卫作用,同时一旦时机成熟还可以用于推出新的产品也起到了备用作用。

    其实像现在已经有名气的商品都是这样做的,比如说“娃哈哈”商标,同时申请了“娃哈娃”、“哈哈娃”等商标的注册;“乐口福”商标同时申请了“口福乐”、“福门乐”、“口乐福”、“乐口福”等联合商标。特别提示的是联合商标在办理商标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时候必须要一并办理,否则退回补正耽误核准时间或者退回不补正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