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2

“资助办法”称,凡是在佛山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或持有佛山纳税证明的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组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单一注册的商标,以我国为基础注册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在境外获准注册的商标,均是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分以下几种,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资助金额为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同一件商标(指同一注册人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商标、声音、颜色、组合相同或相近的)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以上是关于“佛山市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最高获得10万元资助”的相关内容,如需了解更多海外商标注册资讯,可登入好听网商标网,查看详细内容:http://www.ht.com/special/haiwai
好听商标网在此声明:该文章内容转载自网络,目的是服务于好听商标网用户,让其获取更多更全的关于商标知识与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尊重原创并饱含敬意。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