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听商标网:注册商标有哪些分类

时间:2018-04-23

      商标也有它的分类,那么注册商标有哪些分类呢?商标可以分为4类,具体的分类好听商标网的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

    好听商标网:注册商标有哪些分类

      一、商标国际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是指中国的市场经营主体向境外的商标主管机构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注册。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二、地理标志

      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它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广东宜兴紫砂、邳州大蒜、盱眙龙虾、射阳大米、南京云锦等,都是地理标志。

      三、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它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属于一个集体,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集体商标由这个集体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集体的成员不能使用;集体商标由该集体的成员使用时,只应限于在商事活动中使用,因为商标只是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标志;集体商标的作用在于表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一个集体,以便于与非这个集体的成员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一般来说,集体商标由其成员使用,使用人较多,覆盖面较宽,有利于形成市场优势。在使用集体商标时,并不排除使用集体成员自身所拥有的商标,可以将集体商标与成员自己的商标同时使用。

      四、驰名著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标。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首先提出了驰名商标的概念。我们所讲的“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目前,我国驰名商标认定途径有两种:行政认定(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工商总局商评委);司法认定(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经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