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知名度是把双刃剑 谨防商标“引火烧身”

时间:2018-02-24

     对于每一位创业者来说,个个都梦想着使自己公司的品牌成为一个行业的通用术语,但是也可能会成为他们最糟糕的噩梦,“通用化”可能导致一个品牌失去商品和独特性。但是历史上已经出现过很多著名商标通用化的例子,从“拉链”到“尼龙”,从“吉普”到“阿司匹林”,再从“木糖醇”到“优盘”,这些例子不断警示人们:商标名称在普遍性的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商标通用化危机。

    品牌知名度是把双刃剑 谨防商标“引火烧身”

       从国外的“油毡”“煤油”到国内的“创可贴”“雪花粉”,再到当下的“谷歌(Google)”,在品牌大火之后却又面临着“引火焚身”的悲剧。那么何为“商标通用化”呢?又应该如何去避免“商标通用化”呢?

    指的就是通用名称和通用型号应当是国家或某一行业共用的,并且符合一定的标准就是指代明确。主张已获得商标授权的标识构成了商品通用名称或者通用型号的,应当要证明系争标识作为产品型号或者名称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收录。商标通用化其实就是一种商标退化的形式,也就是指某一商标标识的显著特征被逐渐减弱。商标法规定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通用化”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是通常都会围绕着“显著特征”和“通用名称”而展开,并且会呈现出商标“显著特征”减弱,“通用名称”增强的状态。如此注册商标可能会因为缺少显著性的特征从而被撤销,或者即使保留注册。


      除了上述措施以外还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防止自己的商标被滥用。


       企业应当通过广告或者媒体向公众声明该商标的所有权,并且要提醒他人不正当使用属于侵权行为。


       在商标通用化的悲喜交接之间,有炙手可热的辉煌也有过犹不及的悲惨。因此企业需要在商标注册、使用及维权时,保持理性、战略先行、追本溯源、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