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包面粉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获法院支持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时间: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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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包面粉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获法院支持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商标转让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通过将国产面粉翻装包装为进口面粉高额卖出的假冒注册商标案,经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好听网商标网商标查询网站呼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如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切记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要闭门造车,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钱某某在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未经注册商标“风车”商标所有人荷兰米拉尼有限责任公司许可,多次在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一出租房和彭州市濛阳镇物流大道西段386号20栋内,将自己购买的国产某某牌马铃薯生粉和某某牌玉米生粉,私自翻装到荷兰米拉尼有限公司“风车”牌包装袋内,并进行销售,被告人钱某某翻包销售风车牌生粉共计2326袋,重27224千克,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人民币138713.6元。上述行为对商标所有权人构成商标侵权,更是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认真审查证据,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该案在私自翻包面粉并销售的过程中存在大量账本、销售单据等证据待查实,承办检察官在第一时间建议侦查机关提取此类证据,对涉案账本、销售单据等进行查封,固定销售金额,成功将非法经营数额固定在人民币138713.6元;同时,鉴于该案涉及国际商标的保护,及时要求侦查机关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系收集相关书证,确保案件成功起诉。

      近年来,该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成功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计6件7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是彭州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企业产品核心竞争力,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具体措施之一,希望以此有效促进彭州地区企业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建设一流背部卫星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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