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3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在中国注册并使用了一系列商标,通过长期持续的使用与宣传被消费者熟知。
2016年10月,昆明海关下属的瑞丽海关查获一批由台州某摩托车有限公司委托某报关公司申报出口的标有“HONDAKIT”商标标识的摩托车全套散件,涉嫌侵犯本田公司“HONDA”注册商标专用权,数量共计160辆。
为了制止侵权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本田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就本案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上述涉案摩托车全套散件,阻止侵权产品流入市场。
经审理,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0日作出判决,要求涉案台州某摩托车有限公司停止侵犯本田公司“HONDA”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本田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
该台州某摩托车有限公司接受法院判决,并履行了赔偿责任。上述判决依法已经生效。
制止和打击任何形式的商标侵权、攀附公司声誉等不法行为,是本田公司一贯坚持的理念。在日渐完善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本田公司会继续加强知识产权的各项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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