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能否申请注册为商标,又该如何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时间:2018-02-26

    根据《商标法》中第9条与第11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并且便于消费者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所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就不能够作为商标注册。“明月千里寄相思”属于非独创性的广告用语,用作商标不能够起到使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严重地缺乏了显著性的特征。因此该商标不能够取得注册。但具有独创性的且非流行的短语并不会受到此限。

    诗词能否申请注册为商标,又该如何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步骤有以下两点: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将会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当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1、准备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