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3

原告芭黎贝甜诉称,其系“芭黎贝甜”商标的持有人,该商标被核准在“碾磨加工”、“烹饪设备出租”、“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等服务上使用。美团网页面文显示有多家餐饮商铺使用“巴黎贝甜”作为名称。
芭黎贝甜认为,“巴黎贝甜”标识与自己的商标(“芭黎贝甜”)在文字构成和称呼方面极为相似,而且与芭黎贝甜核定使用的服务相类似,易造成混淆。美团网图文显示“巴黎贝甜”标识的行为不仅直接构成侵权,而且客观上为他人侵犯芭黎贝甜商标专用权提供了便利条件,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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