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惹的祸!火锅店商标侵权被告上法庭

时间:2018-03-03

    1月15日因认为某豆米火锅店桌牌上使用的“文字及图”部分内容与新大新公司注册“新大新豆米火锅”商标相近似,贵州新大新公司便将该豆米火锅店侵权行为投诉至县市场监管局,并且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商标近似惹的祸!火锅店商标侵权被告上法庭

      据新大新公司称位于金沙县的一家豆米火锅店没有经过许可,便在其店内桌牌上擅自使用了近似“新大新豆米火锅”字样以及图案,令消费者误认为该店提供的餐饮服务与新大新公司具有某种特定的关系且混淆服务来源,构成了对新大新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接诉之后市场监管局人员便立即赶往了现场进行检查。新大新公司在现场提供了新大新公司的相关商标注册证。据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当事人使用的桌牌上的文字以及图案与新大新公司注册的“新大新豆米火锅”商标相近似、部份内容相同,已构成了侵犯新大新公司的注册商标行为。在事实面前当事人已经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且向新大新公司赔礼道歉。为了考虑到年轻人创业的艰难,新大新公司决定谅解了当事人行为。经过双方协商之后,由侵权当事人在贵州省级报刊上刊登商标侵权的道歉信,并且在殿堂外公开粘贴道歉信,改正侵权行为之后则不予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