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5

当天上午,该局接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销售人员举报,称江永县某批发商销售给江永各乡镇的“寶洪山茶风味饮料”和“吉祥寶茶风味饮料”,这两种饮料包装箱突出使用的“寳”“寶”字加菱形图案,与投诉人合法使用的第11926013号“寳”字注册商标主要部分相同、整体视觉效果近似,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要求食药工质部门予以查处。
接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被举报的食品批发经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寶洪山茶风味饮料”和“吉祥寶茶风味饮料”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在商标、包装装潢上十分相似,“寳洪山茶风味饮料”或“吉祥寶茶风味饮料”包装箱正反两面中间突出标有“寳”、“寶”字加菱形图案,与投诉人所述一致。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仿冒的1930件“寳洪山茶风味饮料”和“吉祥寶茶风味饮料”进行暂扣。
据当事人陈某介绍,这批是他于2017年10月从山东绿太饮品有限公司以6元/件的价格购进,以18元/件的价格进行销售,目前已经销售了近200件,非法获利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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