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6

早在1984年,当年很多人还在为温饱忧愁之时,位于深圳湾畔的“深圳湾游乐场”和“深圳湾大酒店”已建成使用。“深圳湾大酒店”这个四星级的大酒店不仅创深圳之先河,也是全国首批星级酒店之一。2004年,深圳湾大酒店被拆除重建,原本可以无偿享用“深圳湾”商标被发展商弃用。
2004年间,深圳市民梁先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中国商标网上发现,“深圳湾”三个字是个空白没有被注册,于是其立即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申请书,先后成功将“深圳湾”全类别(共45类)申请注册成商标。
“从注册成功开始,所有行业要使用这个商标的话,都必须要得到我的同意,否则就侵犯了我的商标权了!”昨天,梁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感情上讲,我不大情愿将‘深圳湾’全类商标转让给深圳市以外的企业。”梁先生说,他非常希望“深圳湾”这个著名商标能够留在深圳,但如果这个商标没有获得深圳企业的认同,他将参加一些商标拍卖会把它转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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