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6

日本商标的基本内容:
1、日本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的成员国。
2、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及防御商标在日本都可以注册。商标分类采用《商标国际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日本商标权的取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
3、日本《商标法》规定,下述商标因设计没有特点,而不予注册:
( 1) 用商品本身名称表示的商标。
( 2)与"惯用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比如,日本清酒的"正宗",最初是某个公司使用的商标,但久而久之制造同类商品的其它公司也用它来表示自己的商品,或作为商标的一部分使用,一般顾客总是把这样的文字或图形同这种商品结合在一起,使人不能辨别这是哪家公司的商品,这种“惯用商标”也不能注册。
( 3)凡用普通方式表示商品的产地、销售地、质量、原料、用途、数量、形状、价格或生产、加工和使用方法以及时期的商标。
( 4)凡用普通方式表示常见姓名或名称的商标,如"田中"、"池田"等。
( 5)极其简单而常见的标记。如一个日文字母或一个英文字母。
( 6) 其它使顾客不能辨认经销商的商标。
( 7)与菊花徽章(日本皇室标志)、国旗、勋章、联合国或其它国际组织的标志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及有害风俗的商标。
以上就是对日本商标的相关制度等内容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对于日本商标注册如果您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可以与我们进行更加深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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