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6

据此,Ajisen Overseas同意与合营公司订立商标许可协议,规定授予合营公司于欧洲境内及在全球任何国家、地区或城市的机场(惟日本、港澳台地区及部份东南亚国家、美加地区等除外)使用商标及专业知识的不可撤回的转授权及进一步分授该等商标及专业知识的权利,以及向其他第三方授出根据商标及专业知识经营业务的特许经营权,惟须遵守及待达成商标许可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后方可作实。合营公司需于开设及营运新店铺一次性支付Ajisen Overseas总额1.5万美元,除非店铺位于机场;或由机场营运商营运;或由合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直接或间接联属人士运作。另外合营公司、其联属人士、特许经营商及╱或获许可方于期限内在地域根据业务运作的各店铺向重光产业及Ajisen Overseas每月各支付500美元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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