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7

从事商标代理的张先生,前几天发来一份答辩通知书,觉得有点问题,问能否核实下真实性。看到商标局的红章,觉得是没问题的。再一看,不对啊……经常接触评审案件的业内人士,一看便能找到问题点,先看看我们再分析吧(关键部分涉及隐私已马赛克)
先看发文编号,怎么是BHFS字母开头的呢?无效宣告应该是WXXG字母开头吧!其次,发文日期不是应该咋发文编号上面吗?再看看红章,不对吧,商标评审应该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章吧!
......
漏洞百出啊,毫不犹豫!这是自造的!
人才,真是人才,这造假水平,是对自己智商的侮辱还是对客户智商的蔑视?
造这份通知书的目的何在?
是代理公司,还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
恐怕是骗取申请人做答辩吧,借此敛财,对商标持有人造成恐慌,收取答辩费用吧。你可知道?这样做要进班房的。
说实话,我是真心看不惯。利用客户的专业知识缺陷,一再骗取他们的信任,以谋取不义之财。工商总局商标局2月份就通告了一些涉嫌违法商标代理行为(如下图)。
虽然我国现行商标法对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作出了规范,但还是有部分商标代理机构和人员缺乏职业操守,以欺骗、欺诈等手段承揽业务,对客户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代理行业形象,也损害了行业利益和健康发展。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代理行业的本质,也是最重要的行业道德。我相信且坚信,这个行业中的从业人员,很大很大一部分人是带着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做事的。
失信代理、违法代理,犹如商标代理行业的“毒瘤”,不可不治。针对这些行业乱象,作为一名商标代理人,在此呼吁并倡导和我同样热爱这个行业的千千万万代理人以《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和相关的行业自律性规范严格约束自己的代理行为。保证代理行为正当、合法,如实告知委托人风险的存在,不欺骗诱导委托人。积累专业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可以理直气壮的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我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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