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专用商标还是通用名词?“墙锢”案终审!

时间:2018-03-13

      “墙锢”是专用商标还是通用名词?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决要求被告方立即停止在其制造、销售的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商品上使用“墙锢”字样,并判令其向美巢集团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600万元。

      据了解,本案原告美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美巢集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诉称,“墙锢”是集团生产的混凝土界面处理剂的商标注册名称,并非被告所说的行业内通用名称,因此被告方在其产品上使用“墙锢”字样不仅构成对美巢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还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是专用商标还是通用名词?“墙锢”案终审!

      “墙锢”是否属于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商品的通用名称这个诉争问题一直是两审法院审查的重点。一审法院和终二审法院随后进行了审理,一审法院和终二审法院均一致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墙锢”系混凝土界面处理剂这一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但在案证据却足以证明“墙锢”是美巢集团合法注册的商标,完全能够指示混凝土界面处理剂这一商品的来源,具有显著性和识别力,且该商标经过美巢集团长期使用并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了知名度。

      被控侵权的产品与美巢集团“墙锢”注册商标构成混淆性近似,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据法就该予以禁止,故两审法院才作出判决要求停止在其生存、销售的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商品上使用“墙锢”字样,并对美巢公司做出相应经济赔偿。

      据悉此案是北京地区商标侵权类案件中判赔数额最高的案件。

      好听商标转让网想说,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任何侵犯商标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名品提醒当企业发现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时,一定要积极取证,并采取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