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7

2009年6月,占宝生申请的“TESLA”商标注册成功。
2009年10月,特斯拉公司在中国申请注册“TESLA”商标。
2013年3月,特斯拉公司针对第5588947号“TESLA”商标向商标局提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
2013年4月,特斯拉公司针对该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商标。
2013年9月3日,特斯拉公司针对占宝生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分别主张占宝生侵害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分别赔偿经济损失110万元和310万元。
2014年6月30日,占宝生以侵害其第5588947号“TESLA”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北京市三中院起诉特斯拉公司和拓速乐汽车销售(北京)有限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394万元。
2014年8月5日,北京三中院发布微博称成功调解了特斯拉与占宝生之间涉及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案件,占宝生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识,特斯拉公司放弃向占宝生主张赔偿损失。
好听商标网在此声明:该文章内容转载自网络,目的是服务于好听商标网用户,让其获取更多更全的关于商标知识与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尊重原创并饱含敬意。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