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据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与《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于2018年相继废止。“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允许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杭州市著名商标”字样允许使用至有效期满之日,之后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不得再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
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向两家企业送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对两家企业的规范经营做进一步指导。据了解,江干区市场监管局辖区范围内目前共有认定省著名商标25件,市著名商标54件,这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培训等方式提醒企业及时关注省著市著商标相关政策的变化,不在商品包装装潢和对外宣传等商业活动中使用省著市著商标的相关字样。目前已清理商品外包装9万多件,广告2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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