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MBK娱乐去年年底在与T-ara的合约期满三天前申请了对T-ara名称的商标权,如果MBK娱乐公司的申请获批,T-ara成员将十年无法使用T-ara这一名称,除非向原经纪公司支付版权费。对于MBK娱乐对T-ara的商标权申请,韩国相关部门今天正式做出了驳回的决定,表示像T-ara这样著名的组合名称由经纪公司申请商标权的情况,商标法第34条第一项第六号规定了不予通过。T-ara与MBK娱乐公司的所属协议在去年年底到期,根据韩国相关法律,MBK娱乐需要获得T-ara所有成员的同意才能获得T-ara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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