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2001年9月13日,是茅台集团第一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然而在2002年8月27日遭到了驳回。此后直到2010年6月9日,茅台集团先后累计9次提交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但均遭驳回。
最后一次“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商标局以商标申请注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裁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注册。
2016年12月,茅台集团收到了不予注册的通知。
2017年1月,茅台集团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8年5月,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决定不予核准注册。
2018年7月,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撤销“国酒茅台”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并重新作出决定。五粮液、剑南春、舍得酒业等34家酒业、律师事务所及个人为案件第三人。
纵然“国酒茅台”的口号已经深入人心,但其实对于国内很多白酒品牌来讲,这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涉及到行业生态发展。此前,茅台集团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就遭到了众多白酒企业的“围攻”。
2010年,茅台集团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时就有31方提出异议,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酒类经销商以及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国内著名白酒企业;2010年6月,茅台集团提交的4个“国酒茅台”商标申请通过初步审定,但在为期3个月的初审公示期内,国家商标局收到了95份异议。
而对于茅台集团多年来一直未能成功注册“国酒茅台”商标,有网友认为“茅台已经是国人心目中的国酒,无需通过商标来证明”。而在茅台集团官微发布的声明中也表示: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如果大家对于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有疑惑,欢迎登录好听网商标网官网在线免费咨询。好听网商标网将竭诚为您提供相关问题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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