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多次擅用“静音”商标屡教不改 被罚12万

时间:2018-03-26

      小推车是生活、工作中常用的小工具,是否静音好用也是公众较为关注的特点,但是“静音”在小推车上有个商标。但有家公司擅自多次使用“静音”商标介绍其手推车产品并且“屡教不改”。

      2003年9月,卡那兹在中国经核准注册了“静音”商标,该商标至今仍在注册有效期限内。

      2009年至2013年间,连和五金公司、连和工业公司都曾因侵害卡那兹“静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2012年8月,连和工业公司对卡那兹的“静音”商标提出争议申请,但后在4月被裁定:该商标予以维持。

      2015年11月,卡那兹发现连和工业公司在中国制造网上擅自使用卡那兹“静音”商标介绍其手推车产品,并且在网页公司介绍中介绍说其静音商标已获得专利注册。

    这家公司多次擅用“静音”商标屡教不改 被罚12万

      卡那兹公司认为连和工业公司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其虚假宣传自己是中日合资企业,虚构自己与卡那兹存在关联,其静音商标已获得注册等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连和工业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连和工业公司在网站中介绍手推车商品时使用卡那兹的“静音”商标,此“静音”商标已经被申请,连和工业公司明知裁定结果,仍然在网站上使用卡那兹“静音”商标,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连和工业公司在网站上使用卡那兹“静音”商标,侵犯了卡那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连和工业公司在网页中相关陈述与事实不符,会导致公众将双方之间的关系和产品混淆,因此判定连和工业公司侵犯了卡那兹商标使用权。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连和工业公司立即停止对卡那兹所实施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卡那兹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元。卡那兹不服并再次上述,上海知产法院着重考虑连和工业公司的侵权恶意程度及后果,并依法调整连和工业公司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数额为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