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30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即: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O)和(R外加O)。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该法条仅对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使用做了规定,以及是否使用注册标记由权利人自行决定。
至于申请中的商标,不能使用法定的注册标记。另外,TM作为未注册商标的标记使用,在中国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在使用时可以标记TM,但不代表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另外,TM作为申请中的商标使用普遍被认可,只是一种使用习惯。同时,国际上也无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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