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30

该《实施意见》,主要分为5大部分,包括深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面实施商品牌战略、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加快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配合推进园区统筹片区联动协调发展。其中,争取开展“东莞制造·知名商标”认定备受中小企业企业的关注,成为工商局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争取开展“东莞制造·知名商标”认定
商标长期被认为有助于企业走出东莞,乃至走向全世界的通行证,近年来,东莞也将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当做一件大事。《实施意见》重点提出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协助试点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基础上进行国际注册,把试点企业商标纳入全市驰名、著名商标培育重点,协助试点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
在现有商标种类的基础下,创新性提出开展“东莞制造·知名商标”认定。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工商局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等部门支持,牵头制定“东莞制造·知名商标”认定工作方案,联合商务局、经信局等多个单位,把倍增计划名誉试点企业和试点企业主要品牌的商标认定为首批“东莞制造·知名商标”,以知名商标的影响力助推东莞制造品牌的提升。
此外,为了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东莞市工商局计划把442家倍增计划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的商标全部纳入商标预警保护系统,协助企业应对商标威胁,通过商标诊断、法律援助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商标难题。
“尤其是跨区商标的维权,企业存在实际性的维权难题。”东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强化试点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商标维权服务,保护企业的商标合法权益。
二、“东莞制造·知名商标”认定将提升企业活跃度
《实施意见》从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服务企业股改上市来阐述如何优化企业的市场准入环境。在深化登记注册改革的基础上,完善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探索经营范围自主智能申报,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实现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进一步提升前端准入便利化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紧紧抓住金融这个牛鼻子的作用。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服务企业股改上市为重要的抓手,从源头上放宽企业的准入条件,满足企业多样化兼并重组需求,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其中,在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方面,对全市重点企业,特别是倍增计划试点和名誉试点企业,拟成立企业集团的,研究推行工商登记承诺制,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程序。对控股子公司未达3家的企业,在拟成立企业集团时,可先行成立企业集团公司,后期再按约定配备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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