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一被告人因假冒注册商标,会有什么惩罚呢?

时间:2018-04-04

    对于注册商标,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尤其是“中国乔丹”和“美国乔丹”、红罐王老吉等等案件,对公众的影响非常大。但是上述都是民事诉讼,那么关于刑事案件亦应该引起广大关注!!结合各个案件的情况不同,

    l_43074_BFZ0518_2.jpg

    制销假冒“希捷”品牌硬盘

    自2015年7月起,被告人杨某在上海某租赁房屋内制造销售假冒硬盘。杨某从淘宝网批量进购二手硬盘,经检测可以使用的硬盘进行后续加工,不能使用或无法加工的硬盘便以同样价格卖出,其加工的方式主要是“格式化”。加工后,再用从淘宝网上购买的冒用“希捷”品牌商标的SN码、防伪标志、包装盒等进行组装包装,通过其在淘宝网注册的网店以全新正品“希捷”品牌的硬盘进行销售。

     

    2015年10月,杨某回到乐平某小区住宅内继续从事上述违法活动,负责进货、加工、翻新、销售。自始至终,杨某并未获得“希捷”品牌的任何授权。

    商标权利人主动举报侵权行为

    2016年9月中旬,希捷国际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捷公司”)在淘宝网上发现有三家店铺销售“希捷”硬盘,希捷公司在这三家网店分别购买三块“希捷”硬盘,经鉴定均为假冒商品,后希捷公司以退货名义询问三家店铺的退货地址,发现地址均为同一个,即被告人杨某所在的乐平该小区住宅。

     

    希捷公司认为杨某的制假售假行为构成侵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6年10月26日,乐平公安人员接报案后,立即前往杨某所住小区,发现被告人杨某正在制售假冒“希捷”硬盘,当场查获电脑等用于网上交易的工具并从中导出有关交易信息,同时,在该住宅内查获了假冒“希捷”品牌的移动硬盘、硬盘塑胶套、硬盘包装盒、防伪标签、硬盘外壳、商标标识、硬盘说明书、收据、账本等物品。

     

    公安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控制,依法扣押上述物品,被告人杨某以涉嫌假冒商标罪被刑事拘留。讯问中,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坦白犯罪细节。

     

    经核算,自2015年7月以来,被告人杨某销售假冒“希捷”硬盘总计金额为人民币37.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庭审中认罪态度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退出了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了部分罚金,可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过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被告人杨某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被告人杨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

     

    宣判后,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犯罪,规定了两个处罚档次,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