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原来“美瞳”已被注册商标!

时间: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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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原来“美瞳”已被注册商标!

      商标转让

      我们都习惯了把彩色隐形眼镜称之为美瞳,也很自然地以为美瞳是一种概括性的称呼。到了夏天,各种五颜六色的美瞳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作为女神必备神器之一的美瞳,你知道它其实也是一个商标吗?“美瞳”其实不是产品的通用名称,而是强生公司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商标!

      然而近日强生视力健发表声明:美瞳是“强生”公司出品的专为亚洲市场设计的1日更换型日抛型彩色软性角膜接触镜的注册商标和系列的名称,英文商标为acuvue define。

      “美瞳”是强生公司的专用注册商标,只有由强生视力健经销的具有美容效果的隐形眼镜才能称之为“美瞳”,而市场上各类非由强生视力健经销的美容镜片均不能称之为“美瞳”,也与我公司经销之“美瞳”隐形眼镜产品完全无关。
      尽管强生公司一再强调“美瞳”是强生公司的注册商标,然而“美瞳”本身包含了美化眼部的含义,显著性不够强。此外,由于强生的广告中一直使用“强生美瞳”字样,也容易让消费者认为“强生”是品牌,“美瞳”是商品名称。
      上述两种情况共同作用,就发生了消费者将“美瞳”误解为商品名称,而不是强生集团旗下品牌的情况。
      商标淡化现象
      注册商标被误认为产品名称,是一种淡化现象,应当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比如大家都知道的“优盘”、“尼龙”,等商标,刚开始是企业的注册商标,如今却成了通用的产品名称,这是商标淡化的无情现实。
      商标淡化有两种情况
      一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削弱该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冲淡商标与商品之间的独特联系,最终损害驰名商标的商业价值。
      二是类似本次“美瞳”被误认为商品名称这一事件的商标通用名称化。这种情形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商标策略不当、宣传不当,导致消费者将具有一定名名度的商标误认为是某种商品的通用名称。
      商标的淡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何维护商标的权利,防止商标被淡化,对企业而言,不仅仅要具有商标注册意识,还要学会如何维护商标。
      商标淡化现象,并非只有外国才有
      在国内,互联网巨头也曾因商标显著性问题注册失败。腾讯是第一个开始申请注册“小程序”商标的,而且是45类全注册,但是最终全部都没有注册成功。除了腾讯申请“小程序”商标死于“显著性”之外,还有小米申请注册“爱视频”、阿里巴巴申请注册“轻定投”,最终都是由于“缺乏显著性”被驳回。
      我们在做大做响商标的同时,也要尽量规避商标淡化现象,否则就真的是花钱给所有竞争对手做宣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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