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商标之忧谁来解?

时间:2018-04-10

      “杜康”商标之忧谁来解!“何以解忧 唯有杜康”。近日,一起围绕“杜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商标使用不规范被判侵权。

    “杜康”商标之忧谁来解?

      在此次的案件中,雁塔区人民法院认为,被控侵权商品外包装中横向、纵向排列的“白水杜康”文字与洛阳杜康公司所注册第9718165号商标、第9718179号商标在排列方式、字体、大小、位置等方面近似。白水杜康公司的这种使用方式,使普通消费者只注意到“杜康”两个文字,而忽略“白水”两个文字,造成普通消费者难以通过商标标识对相关商品的产地加以区分。

      这是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围绕“杜康”商标进行的众多诉讼中的一个案例。

      杜康之争的“前世今生”

      上世纪70年代,河南省的伊川县、汝阳县和陕西省白水县,先后办起了杜康酒厂,开始研制生产杜康酒。鉴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加之商标的意识比较淡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历史原因,3家酒厂均以“杜康”命名,而未将“杜康”作为商标注册。

      1980年,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的联合通知》,要求酒的商标应当同其特定名称统一起来。伊川、汝阳、白水3家酒厂先后以杜康传人的名义,申请在酒商品上注册杜康商标。

      自此,第一轮杜康商标争夺战打响了。最终3方“杜康传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伊川酒厂注册“杜康”商标,允许汝阳、白水两家共同、无偿使用,形成了杜康商标“一家注册,三家同用”的现象。

      1992年,“杜康”商标进入续展期,三家企业再因商标问题起争端,没有协调出结果。1996年,经白水杜康申请,商标局核准了其“白水杜康”商标。伊川杜康和汝阳杜康则在2009年合并,同属于洛阳杜康旗下,“杜康”商标归洛阳杜康使用。

      在整合两家杜康,并进行品牌推广之后,洛阳杜康在全国各地就白水杜康涉及“商标侵权”问题做出举报和起诉。这些年来,双方因为商标纠纷在陕西、河南等地多次对簿公堂,双方互有胜负。

      杜康真正的挑战不仅是一笑泯恩仇

      品牌统一固然是好事,但当下杜康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能否实现真正的“一笑泯恩仇”,多年的“杜康”商标权之争,使得双方无暇于“杜康”商标的保护,杜康商标的市值严重缩水。2006年9月,“杜康”更是痛失商务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金字招牌。

      目前整个“杜康”品牌边缘化,两家杜康的日子都不好过。因为杜康商标纠纷,再加白酒市场份额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竞争格局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两家杜康愈发艰难,窝里斗谁都不是赢家,二锅头有牛栏山、红星、北京等品牌,它们可以和谐相处,相信白水杜康和洛阳杜康也可以共同发展,共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