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1

案件回顾
早在2017年,欧路莎公司就陆续收到一些用户的售后电话,并有一些经销商来电询问核实相关情况,因此发现公司的驰名商标“欧路莎”被冒用。
被告深圳前海欧路实业有限公司不仅将“欧路莎”作为其企业字号进行使用,并将“欧路莎”商标使用在卫生洁具、厨卫定制等产品上,对外宣称“欧路莎是十大卫浴品牌”“我们是个大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并嫁接明星广告等违法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及经销商,也对欧路莎品牌造成了恶劣影响。
欧路莎公司果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两轮审判,最终取得了胜利。成功维权后“李鬼”门店被立案查处。
当地工商部门在完整的调查取证后,对这家“李鬼”门店立案查处,后予以查封所有货物。
加大维权力度保护品牌声誉
欧路莎历来重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建设和保护,先后获得了“全国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全国消费者用户满意企业”等,去年经相关部门验收,顺利取得了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不仅赋予产品实打实的品质,更视声誉为生命。
近年来,深刻感受到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强化了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契机下,增强了“欧路莎”品牌打造国际知名卫浴的信心,并将继续坚定实施其既定的品牌战略,努力保护其品牌声誉。
类似的“李鬼”事件层出不穷,企业光觉得“冤屈”远远不够,必须诉诸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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