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1

在庭审过程中,TCHN公司认为《东京精华》是一部独立的作品,并且是由其他两名导演合作完成的。而且,其中一名导演也明确表示其作为《东京精华》的创作者,已经在2017年7月31日从印尼版权局处获得了该部作品的独立版权。不过,在法院传唤其提供证据时,这名导演并未现身。
近期,越南河内人民法院就这起民事版权纠纷作出了判决。最终,法官认定《东京精华》是《那时》的衍生作品。因此,法院判定TCHN公司向Tu Viet导演支付2.8万美元的赔偿金,即《东京精华》票房收入、版权费用以及后续利息总和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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